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落实见效,深化绩效源头管控,持续推动预算理性决策,做好环保投资评估评审——2026年度部门预算评审项目,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一家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具体承担该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保投资评估评审——2026年度部门预算评审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0.3万元,超过项目预算报价无效。
四、比选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比选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至少派出8名财务专业人员、4名生态环保类专家开展相关工作,其中:至少4名财务专业人员具备财会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5年以上(含5年);生态环保类专家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熟悉环保工程技术,具有实际工作经验;所有派出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管控和沟通协调能力,且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五、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且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参选机构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一)申报意向承诺函;
(二)诚信情况承诺函;
(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非联合体声明;
(五)报价函;
(六)开展过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介绍(2-3个项目)。
七、公告时间:本次比选公告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7:00。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资料地点,逾期谢绝。
八、递交资料方式:采取现场或邮寄递交方式。邮寄递交的,以我中心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实际签收为准,邮寄过程中的风险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九、递交资料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十、服务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根据财政厅、生态环境厅2025年最新工作要求提出年度部门预算重点项目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报我中心审批同意后据此开展形式审查、预算评审、绩效目标审核等工作并出具专家意见形成评审报告,协助完成项目复核等工作。
十一、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1月。
十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十三、审查及确定机构:我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参加比选的机构从单位资质、专家力量、工作经验、比选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机构。
十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31529
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邮 编:610074
附表:1.
附表1—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模板
2.
附表2—比选评分标准
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