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通过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和《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若该类固体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则属于危险废物,被列入《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则不属于危险废物。其次,若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和《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均未查找到该类固体废物,不确定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