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1 17:24:00] [来源:督察办] [点击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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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备案。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第十五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成都、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阿坝、甘孜、凉山18个市(州)党委、政府。整改目标:提高61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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