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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