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699182855/2025-00009
  • 发布机关: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文      号: 川环办函〔2025〕187号
  • 成文日期: 2025-06-20
  • 发布日期: 2025-06-24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三批)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级财政性资金及项目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川环办发〔2021〕34号)等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对各市县新申报入库项目和申请调整的储备库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技术评审、部门会审,现将通过审查的新申报项目纳入2025年度省级储备库(第二、三批)管理(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5)。同时,同意“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内江市“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补充调查项目”、“球溪河眉山天府新区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二期)”、“资阳市安岳县地表水水质自动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调整事项(调整项目情况详见附件6),其中涉及中央实施库项目调整的,将进一步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实施库项目信息调整。

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项目资金,督导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切实发挥入库项目生态环境效益。

附件:1.水污染防治(地表水)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清单

      2.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清单

      3.大气污染防治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二、三批)清单

      4.土壤污染防治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清单

      5.农村环境整治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清单

      6.2025年度(第三批)通过审查的储备库项目拟调整信息清单

附件1-6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政策解读

长者专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 14:54:24 来源:财务管理处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级财政性资金及项目管理决策程序规定》(川环办发〔2021〕34号)等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对各市县新申报入库项目和申请调整的储备库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技术评审、部门会审,现将通过审查的新申报项目纳入2025年度省级储备库(第二、三批)管理(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5)。同时,同意“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内江市“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补充调查项目”、“球溪河眉山天府新区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二期)”、“资阳市安岳县地表水水质自动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调整事项(调整项目情况详见附件6),其中涉及中央实施库项目调整的,将进一步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实施库项目信息调整。

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项目资金,督导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切实发挥入库项目生态环境效益。

附件:1.水污染防治(地表水)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清单

      2.水污染防治(地下水)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清单

      3.大气污染防治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二、三批)清单

      4.土壤污染防治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清单

      5.农村环境整治2025年度省级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清单

      6.2025年度(第三批)通过审查的储备库项目拟调整信息清单

附件1-6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政策解读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