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有关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