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翠屏区放流49万余尾珍稀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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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6 11:17:16] [来源:宜宾市] [点击量:] [关闭]

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宜宾市翠屏区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举行主题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建设和谐美丽新翠屏”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长江珍稀鱼类49.47万尾。

在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参加活动的嘉宾、义工将各类珍稀鱼苗放流宜宾长江零公里上游金沙江,其中长江鲟0.27万尾、胭脂鱼7.8万尾、岩原鲤10.8万尾、长吻鮠1.8万尾、长薄鳅1.8万尾、中华倒刺鲃7万尾、鳙鱼20万尾。

宜宾清源水务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邹成友表示,我们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好一江清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落实一、二水厂迁建项目生态补偿的真实响应,目的在于保护和维持长江水生物种的多样性,推动长江生态修复,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美丽新翠屏。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祝科说,近年来翠屏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始终把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贯彻执行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成效显著,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长江鱼类增加至193种,同比增长15%。2023年累计放流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各类鱼苗3.13万尾,渔政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三江六岸呈现出“水清岸绿、鸥飞鱼跃”的生态美景。

全区上下将进一步树牢上游意识、扛起上游担当,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加强渔政执法监管,保护和恢复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守护好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积极引导更多群众共同参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为守护好一江清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更多翠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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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翠屏区放流49万余尾珍稀鱼类

发布时间:2024-01-16 11:17:16 来源:宜宾市

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宜宾市翠屏区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举行主题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建设和谐美丽新翠屏”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长江珍稀鱼类49.47万尾。

在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参加活动的嘉宾、义工将各类珍稀鱼苗放流宜宾长江零公里上游金沙江,其中长江鲟0.27万尾、胭脂鱼7.8万尾、岩原鲤10.8万尾、长吻鮠1.8万尾、长薄鳅1.8万尾、中华倒刺鲃7万尾、鳙鱼20万尾。

宜宾清源水务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邹成友表示,我们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好一江清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落实一、二水厂迁建项目生态补偿的真实响应,目的在于保护和维持长江水生物种的多样性,推动长江生态修复,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美丽新翠屏。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祝科说,近年来翠屏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始终把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贯彻执行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成效显著,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长江鱼类增加至193种,同比增长15%。2023年累计放流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各类鱼苗3.13万尾,渔政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三江六岸呈现出“水清岸绿、鸥飞鱼跃”的生态美景。

全区上下将进一步树牢上游意识、扛起上游担当,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加强渔政执法监管,保护和恢复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守护好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积极引导更多群众共同参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为守护好一江清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更多翠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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