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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比选四川省环评管理情况分析专家团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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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5 18:02:50] [来源: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点击量:]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决定公开比选1个专家团队(4人及以上)开展四川省环评管理情况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及成果要求

结合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我省环评数据分析报告,分析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我省各地行业布局、重点行业发展情况、环境质量及变化情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趋势性问题等内容,提交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我省重点行业发展与环境质量分析报告。成果报告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超过此价无效。

三、报名条件

比选申请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四川省及市(州)环评管理相关政策;

(二)熟悉我省各经济区的行业布局、重点行业发展情况;

(三)熟悉我省环评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为我省环评管理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四、比选材料

比选申请团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团队简介(至少包含人员构成和任务分工);

(二)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个人信息表(格式见附件1);

(三)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类似环评管理类项目或课题经验;

(五)发表环境类研究相关论文复印件;

(六)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七)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并由比选申请团队负责人在每项材料第一页亲笔签名,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8月12日前将比选材料递交至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8楼。

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材料的电子文档(签章齐全的比选材料原件扫描PDF文档)置于U盘或者光盘内(U盘或光盘应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随比选材料原件一同递交。比选申请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递交的比选材料原件内容一致。

联系人:饶维,联系电话:028-86203236。

五、比选评审

参加比选的申请团队达到3个及以上,我中心将组建评审小组,于2025年8月13日(暂定)在本单位对比选申请团队提交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报价、职称、类似环评管理类项目或课题经验、发表环境类研究相关论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选团队。

六、质疑和投诉

参加比选的申请团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选团队名单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

七、中选履约

中选团队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中心原则上按照本次比选情况依次顺延确定最终中选团队。

中选团队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我中心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解释

本公告由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比选专家个人信息表

附件2 报价函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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