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统筹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前期已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泸州市人民政府意见,现征求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23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
联 系 人:黄俊翔 王金华
电 话:028-80589258 62090135
电子邮箱:1017354345@qq.com
附件:1.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16日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23日通过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