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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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5 12:56:52] [来源:综合处] [点击量:] [关闭]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进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题学习

613日(星期四)14:3017:30

党组成员、环保总监、二级巡视员,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地点在厅机关301会议室。由地干处、监测处、法规与标准处、监测总站、辐射站等5个单位进行重点发言,其他参会人员讨论发言。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614日(星期五)9:0011:30

党组成员、环保总监、二级巡视员,机关处室和执法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在机关大楼办公的直属单位、环科院、辐射站、固管中心班子成员,其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地点在303会议室。主要内容:1.观看警示教育片;2.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张馨作廉政专题讲座。

三、关于加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研讨会

61414:30-17:00

党组成员、环保总监、二级巡视员,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地点在厅机关301会议室。主要内容:1.办公室、督察办、宣教政研处、行政审批处、人事处、机关党办、驻厅纪检监察组等8个单位作重点发言;2.其他参会人员作讨论发言;3.厅长、党组书记于会文作小结讲话。

四、有关要求

学习研讨要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进行,对照五个检验重点谈学习心得体会、谈差距与不足、谈思路和措施等。其中,重点发言时间不超过15分钟,讨论发言不超过5分钟。请相关人员提前作好发言准备。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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