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7日至6月1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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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8 15:33:34]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617日至618日日4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618-20257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邮编:610041

2025617日至618作出的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乐山南近区50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

川环审批〔2025〕72号

2025-6-18

2

国网四川超高压公司绵阳分部500千伏茂谭一二线综合改造工程

川环审批〔2025〕73号

2025-6-17

3

广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川环审批〔2025〕74号

2025-6-17

4

冕宁县稀土冶炼分离废渣安全处置示范场项目

川环审批〔2025〕75号

2025-6-17

长者专区

关于2025年6月17日至6月1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15:33:34 来源:辐射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617日至618日日4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618-20257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邮编:610041

2025617日至618作出的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乐山南近区500千伏电网优化工程

川环审批〔2025〕72号

2025-6-18

2

国网四川超高压公司绵阳分部500千伏茂谭一二线综合改造工程

川环审批〔2025〕73号

2025-6-17

3

广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川环审批〔2025〕74号

2025-6-17

4

冕宁县稀土冶炼分离废渣安全处置示范场项目

川环审批〔2025〕75号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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