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28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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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8 10:15:07]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8-202581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绵阳市中心医院新增9MeV e-Flash放射治疗加速器核技术利用项目

绵阳市涪城区常家巷12

绵阳市中心医院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拟将绵阳市涪城区常家巷12号医院门诊大楼(地下1层、地面4层)负一层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的既有1Elekta Synergy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已上证、Ⅱ类射线装置)实施退役,并在机房内新增使用19MeV e-Flash放疗加速器,型号为200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临床试验和浅表层肿瘤治疗。e-Flash放疗加速器最大电子线能量为9MeV,采用脉冲出束,主射方向固定朝向地面,单次运行由蓄能和出束两个阶段组成,年出束次数为13500次(治疗12500+质控1000次)。单次出束最大出束剂量为50Gy,单次最大出束时间为0.2s,出束口最大电子线剂量率为250Gy/s,年最大出束时间为0.75h(治疗0.69h+质控0.06h);单次运行最大出束剂量为50Gy,单次运行时间至少5min,等效出束口最大电子线剂量率为10Gy/min,年最大运行时间约为1125h(治疗1041.7h+质控83.3h)。本项目利旧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既有控制室和设备间,不改变机房平面布局和屏蔽墙体,仅对联锁装置等辐射安全设施进行更新,模拟定位依托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北侧既有模拟定位机进行。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本项目利旧的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北侧和南侧主屏蔽墙厚2190mm(宽5000mm),相连次屏蔽墙厚1070mm;顶部主屏蔽墙厚2190mm(宽5000mm),相连次屏蔽墙厚1570mm;东侧侧屏蔽墙厚1070mm;西侧“L”形迷道内墙厚650~930mm、外墙厚1250~1880mm;防护门为10mm铅当量平移电动门。

2.外购e-Flash放疗加速器自身具有操作台参数显示装置、安全钥匙锁开关、自动诊断系统、待机监测系统、控制剂量联锁、主射线限束器、出束记录系统等多重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含迷道)为控制区,设置控制室、设备间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标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本项目e-Flash放射治疗系统单次出束时间极短,将时间防护做到了最优,减少了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

5.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采取门机联锁、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紧急止动按钮、紧急开门按钮、工作状态指示灯、视频监控及对讲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6.在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北侧医护人员和病人走廊出入口设置物理门禁系统,防止公众和非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进入。

7.辐射工作场所配备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监控辐射环境,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监控个人剂量。

8.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9.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引至门诊大楼楼顶上方排放。加速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既有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本项目e-Flash放疗屏蔽防护的要求。

经预测,综合考虑本项目e-Flash和治疗1室内直线加速器的共同影响后,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0mSv/a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2

中玖闪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Flash放疗设备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二期)201生产厂房及附属

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

中玖闪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拟在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公司生产基地西北部建设一座标准厂房(201生产厂房),拟建设10Flash放疗设备生产线,单条生产线产量为10台套/年,年生产、销售、使用X-Flash放疗设备和e-Flash放疗设备共计100台套,主要用于肿瘤的放射性临床研究与治疗。涉及生产、销售、使用X-Flash放疗设备(最大X射线能量10MV)和e-Flash放疗设备(最大电子线能量20MeV),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单台X-Flash放疗设备单次最大出束剂量为40Gy,单次出束时间约0.13~1s,等中心X射线剂量率约40~300Gy/s,年最大出束次数24000次,年最大出束时间6.67h;单次运行最大出束剂量为40Gy,单次运行时间至少为5min(蓄能5min+出束0.13~1s),等效后等中心最大X射线剂量率为8Gy/min,年最大运行次数24000次,年运行时间约2006.67h

单台e-Flash放疗设备单次最大出束剂量为50Gy,单次出束时间约0.1~30s,出束口电子线剂量率约1.67~500Gy/s,年最大出束次数24000次,年最大出束时间约200h;单次运行最大出束剂量为50Gy,单次运行时间至少约5min(蓄能5min+出束0.1~30s),等效后出束口最大电子线剂量率约为10Gy/min,年最大出束次数24000次,年运行时间约为2200h

每个测试间均可用于X-Flash放疗设备或e-Flash放疗设备的测试,10个测试间可同时使用,但不存在1个测试间同时使用2台设备的情况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Flash测试间主射方向为东侧墙体、西侧墙体、地面和屋顶。东侧和西侧主屏蔽墙为3000mm厚混凝土(宽3700mm),次屏蔽墙为1800mm厚混凝土;北侧侧屏蔽墙为2000mm厚混凝土;南侧“L”形迷道内墙和外墙均为18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为38mm+150mm含硼(5%)聚乙烯的平移电动门。1~3号、6~8号测试间顶部主屏蔽墙为2250mm厚混凝土(宽4200mm),次屏蔽墙为1500mm厚混凝土;4~5号、9~10号测试间顶部主屏蔽墙为2380mm厚混凝土(宽3800mm),次屏蔽墙为1800mm厚混凝土。

2.设置Flash测试间(含迷道)为控制区、控制室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标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3.根据测试需要制定最优化的出束方案,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出束参数以及尽量短的出束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

4.本项目待测试的X-Flashe-Flash均具备操作台参数显示装置、安全钥匙锁开关、自动诊断系统、待机监测系统、控制剂量联锁、主射线限束器、出束记录系统等固有安全设施。

5.Flash测试间均采取门机联锁、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紧急止动按钮、紧急开门按钮、视频监控及对讲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巡检开关等安全措施。

6.辐射工作场所配备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监控辐射环境,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监控个人剂量。

7.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8.Flash测试间内产生的少量感生放射性气体(主要含氮-13)、臭氧和氮氧化物均由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厂房顶部上方15m高排气筒排放;组装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由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零件擦拭过程中挥发的乙醇量极少,为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水日常循环使用,在更换Flash放疗设备时,部分无法循环使用的冷却水由水泵和独立管道抽取至厂房北侧不锈钢桶(总有效容积为4000L)内暂存,经监测达标(总β≤10Bq/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由专人记录每次排放时间、排放量及监测结果,纳入日常辐射安全管理档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产生的少量感生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长柄工具拆卸后,与从医院回收的废靶一起暂存于危废间15mmPb铅箱中,累积到一定量经监测达标(β表面沾污≤0.8Bq/cm2γ辐射剂量率接近本底水平)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可回收废包装材料回收处理,废木质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含油废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废焊烟吸收颗粒物、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Flash测试间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经预测,本项目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0mSv/a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焊接烟尘由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感生放射性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气体产生量极小。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冷却水暂存一定时间经监测达标(总β≤10Bq/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放射性固体废物与回收的废靶暂存到一定量经监测达标(β表面沾污≤0.8Bq/cm2,γ辐射剂量率接近本底水平)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长者专区

关于2025年7月28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8 10:15:07 来源:辐射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8-202581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绵阳市中心医院新增9MeV e-Flash放射治疗加速器核技术利用项目

绵阳市涪城区常家巷12

绵阳市中心医院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拟将绵阳市涪城区常家巷12号医院门诊大楼(地下1层、地面4层)负一层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的既有1Elekta Synergy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已上证、Ⅱ类射线装置)实施退役,并在机房内新增使用19MeV e-Flash放疗加速器,型号为200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临床试验和浅表层肿瘤治疗。e-Flash放疗加速器最大电子线能量为9MeV,采用脉冲出束,主射方向固定朝向地面,单次运行由蓄能和出束两个阶段组成,年出束次数为13500次(治疗12500+质控1000次)。单次出束最大出束剂量为50Gy,单次最大出束时间为0.2s,出束口最大电子线剂量率为250Gy/s,年最大出束时间为0.75h(治疗0.69h+质控0.06h);单次运行最大出束剂量为50Gy,单次运行时间至少5min,等效出束口最大电子线剂量率为10Gy/min,年最大运行时间约为1125h(治疗1041.7h+质控83.3h)。本项目利旧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既有控制室和设备间,不改变机房平面布局和屏蔽墙体,仅对联锁装置等辐射安全设施进行更新,模拟定位依托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北侧既有模拟定位机进行。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本项目利旧的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北侧和南侧主屏蔽墙厚2190mm(宽5000mm),相连次屏蔽墙厚1070mm;顶部主屏蔽墙厚2190mm(宽5000mm),相连次屏蔽墙厚1570mm;东侧侧屏蔽墙厚1070mm;西侧“L”形迷道内墙厚650~930mm、外墙厚1250~1880mm;防护门为10mm铅当量平移电动门。

2.外购e-Flash放疗加速器自身具有操作台参数显示装置、安全钥匙锁开关、自动诊断系统、待机监测系统、控制剂量联锁、主射线限束器、出束记录系统等多重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含迷道)为控制区,设置控制室、设备间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标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本项目e-Flash放射治疗系统单次出束时间极短,将时间防护做到了最优,减少了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

5.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采取门机联锁、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紧急止动按钮、紧急开门按钮、工作状态指示灯、视频监控及对讲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6.在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北侧医护人员和病人走廊出入口设置物理门禁系统,防止公众和非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进入。

7.辐射工作场所配备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监控辐射环境,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监控个人剂量。

8.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9.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引至门诊大楼楼顶上方排放。加速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直线加速器治疗2室既有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本项目e-Flash放疗屏蔽防护的要求。

经预测,综合考虑本项目e-Flash和治疗1室内直线加速器的共同影响后,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0mSv/a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2

中玖闪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Flash放疗设备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二期)201生产厂房及附属

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

中玖闪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拟在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公司生产基地西北部建设一座标准厂房(201生产厂房),拟建设10Flash放疗设备生产线,单条生产线产量为10台套/年,年生产、销售、使用X-Flash放疗设备和e-Flash放疗设备共计100台套,主要用于肿瘤的放射性临床研究与治疗。涉及生产、销售、使用X-Flash放疗设备(最大X射线能量10MV)和e-Flash放疗设备(最大电子线能量20MeV),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单台X-Flash放疗设备单次最大出束剂量为40Gy,单次出束时间约0.13~1s,等中心X射线剂量率约40~300Gy/s,年最大出束次数24000次,年最大出束时间6.67h;单次运行最大出束剂量为40Gy,单次运行时间至少为5min(蓄能5min+出束0.13~1s),等效后等中心最大X射线剂量率为8Gy/min,年最大运行次数24000次,年运行时间约2006.67h

单台e-Flash放疗设备单次最大出束剂量为50Gy,单次出束时间约0.1~30s,出束口电子线剂量率约1.67~500Gy/s,年最大出束次数24000次,年最大出束时间约200h;单次运行最大出束剂量为50Gy,单次运行时间至少约5min(蓄能5min+出束0.1~30s),等效后出束口最大电子线剂量率约为10Gy/min,年最大出束次数24000次,年运行时间约为2200h

每个测试间均可用于X-Flash放疗设备或e-Flash放疗设备的测试,10个测试间可同时使用,但不存在1个测试间同时使用2台设备的情况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Flash测试间主射方向为东侧墙体、西侧墙体、地面和屋顶。东侧和西侧主屏蔽墙为3000mm厚混凝土(宽3700mm),次屏蔽墙为1800mm厚混凝土;北侧侧屏蔽墙为2000mm厚混凝土;南侧“L”形迷道内墙和外墙均为18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为38mm+150mm含硼(5%)聚乙烯的平移电动门。1~3号、6~8号测试间顶部主屏蔽墙为2250mm厚混凝土(宽4200mm),次屏蔽墙为1500mm厚混凝土;4~5号、9~10号测试间顶部主屏蔽墙为2380mm厚混凝土(宽3800mm),次屏蔽墙为1800mm厚混凝土。

2.设置Flash测试间(含迷道)为控制区、控制室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标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3.根据测试需要制定最优化的出束方案,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出束参数以及尽量短的出束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

4.本项目待测试的X-Flashe-Flash均具备操作台参数显示装置、安全钥匙锁开关、自动诊断系统、待机监测系统、控制剂量联锁、主射线限束器、出束记录系统等固有安全设施。

5.Flash测试间均采取门机联锁、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紧急止动按钮、紧急开门按钮、视频监控及对讲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巡检开关等安全措施。

6.辐射工作场所配备便携式X-γ剂量率监测仪、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监控辐射环境,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监控个人剂量。

7.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8.Flash测试间内产生的少量感生放射性气体(主要含氮-13)、臭氧和氮氧化物均由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厂房顶部上方15m高排气筒排放;组装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由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零件擦拭过程中挥发的乙醇量极少,为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水日常循环使用,在更换Flash放疗设备时,部分无法循环使用的冷却水由水泵和独立管道抽取至厂房北侧不锈钢桶(总有效容积为4000L)内暂存,经监测达标(总β≤10Bq/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由专人记录每次排放时间、排放量及监测结果,纳入日常辐射安全管理档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产生的少量感生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长柄工具拆卸后,与从医院回收的废靶一起暂存于危废间15mmPb铅箱中,累积到一定量经监测达标(β表面沾污≤0.8Bq/cm2γ辐射剂量率接近本底水平)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可回收废包装材料回收处理,废木质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含油废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废焊烟吸收颗粒物、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Flash测试间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经预测,本项目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0mSv/a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焊接烟尘由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感生放射性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气体产生量极小。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冷却水暂存一定时间经监测达标(总β≤10Bq/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放射性固体废物与回收的废靶暂存到一定量经监测达标(β表面沾污≤0.8Bq/cm2,γ辐射剂量率接近本底水平)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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