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5-06-19 16:28:24]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9-2025625日。

电话:028-80589285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能投德阳(中江)燃气发电工程气源管道工程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和广汉市、成都市金堂县境内

四川能投中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障四川能投德阳(中江)燃气发电工程的气源供应,四川能投中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拟在德阳市中江县和广汉市、成都市金堂县境内投资建设四川能投德阳(中江)燃气发电工程气源管道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场工程和管道工程。

站场工程:包括扩建连山输气站1座、新建增压站1座和阀室2座。其中,在连山输气站原站场外扩建计量、截断等装置;在四川能投德阳(中江)燃气发电工程厂区范围内新建增压站,新建增压机、空冷器等装置,天然气经增压、冷却后接入电厂的燃料气调压站。

管道工程:新建天然气管道31.3km,起于连山输气站扩建区,止于建增压站,设计输气量615×104m3/d,管径D610,设计压力6.3MPa。管线涉及穿越小型河流88m/6次、高速公路80m/1次、中金快速路70m/1次、国道20m/1次、县级及以下公路766m/60次。新建连山输气站原站场至连山输气站扩建区站间管道78m

工程总占地面积约52.14hm2,新增占地面积约50.05hm2其中永久占地约0.46hm2,临时占地约49.59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园地;土石方开挖总量36.89m3,全部用于管线、站场的回填,无弃方产生;设置临时堆管场7处,不设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

工程总投资29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兴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于农业灌溉。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机油及含油废物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可回收施工废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不可回收施工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工程顶管施工产生的废泥浆固化后交由专门处置泥浆的单位处置;工程河流穿越采用开挖方式,通过采取枯水期施工、避开雨季施工等措施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通过优化施工方案,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阀室及发电机、油料库(罐)等临时设施,不得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等措施,避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污染影响。施工期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的方式,土方采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方式;通过优化施工作业带、控制施工时间,在生态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采取封闭管理等措施减少对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的不利影响;在施工结束后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植被恢复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营期不新增定员,运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工程清管、检修和事故工况下的放空天然气通过站场、阀室的放空系统燃烧后排放增压站产生的检修、清管废水暂存于站内污水罐,定期送袁家气田水处理站处理。检修清管废渣及废滤芯交由专业单位收集处置,废润滑油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设备减振、控制气流速度、减少管线弯头等措施,可实现场界噪声及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对站场污水罐区采取防渗混凝土HDPE膜等措施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7cm/s),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天然气泄漏,以及火灾和爆炸导致的次生环境风险,通过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放空系统、警示标志,配备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管道管材采取防腐措施,加强管线巡检,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长者专区

关于2025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9 16:28:24 来源:行政审批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9-2025625日。

电话:028-80589285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能投德阳(中江)燃气发电工程气源管道工程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和广汉市、成都市金堂县境内

四川能投中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障四川能投德阳(中江)燃气发电工程的气源供应,四川能投中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拟在德阳市中江县和广汉市、成都市金堂县境内投资建设四川能投德阳(中江)燃气发电工程气源管道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场工程和管道工程。

站场工程:包括扩建连山输气站1座、新建增压站1座和阀室2座。其中,在连山输气站原站场外扩建计量、截断等装置;在四川能投德阳(中江)燃气发电工程厂区范围内新建增压站,新建增压机、空冷器等装置,天然气经增压、冷却后接入电厂的燃料气调压站。

管道工程:新建天然气管道31.3km,起于连山输气站扩建区,止于建增压站,设计输气量615×104m3/d,管径D610,设计压力6.3MPa。管线涉及穿越小型河流88m/6次、高速公路80m/1次、中金快速路70m/1次、国道20m/1次、县级及以下公路766m/60次。新建连山输气站原站场至连山输气站扩建区站间管道78m

工程总占地面积约52.14hm2,新增占地面积约50.05hm2其中永久占地约0.46hm2,临时占地约49.59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和园地;土石方开挖总量36.89m3,全部用于管线、站场的回填,无弃方产生;设置临时堆管场7处,不设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

工程总投资29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兴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于农业灌溉。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机油及含油废物属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可回收施工废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不可回收施工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工程顶管施工产生的废泥浆固化后交由专门处置泥浆的单位处置;工程河流穿越采用开挖方式,通过采取枯水期施工、避开雨季施工等措施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通过优化施工方案,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阀室及发电机、油料库(罐)等临时设施,不得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等措施,避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污染影响。施工期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的方式,土方采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方式;通过优化施工作业带、控制施工时间,在生态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采取封闭管理等措施减少对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的不利影响;在施工结束后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植被恢复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营期不新增定员,运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工程清管、检修和事故工况下的放空天然气通过站场、阀室的放空系统燃烧后排放增压站产生的检修、清管废水暂存于站内污水罐,定期送袁家气田水处理站处理。检修清管废渣及废滤芯交由专业单位收集处置,废润滑油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设备减振、控制气流速度、减少管线弯头等措施,可实现场界噪声及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对站场污水罐区采取防渗混凝土HDPE膜等措施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7cm/s),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天然气泄漏,以及火灾和爆炸导致的次生环境风险,通过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放空系统、警示标志,配备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管道管材采取防腐措施,加强管线巡检,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