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6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5-06-16 11:11:52]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6-2025620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成都大林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大林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1200MVA主变(4#主变,户外布置)、扩建220kV出线间隔6回,搬迁1#主变和3#主变低压侧各160Mvar并联电容器至本次扩建的4#主变低压侧,并在4#主变低压侧装设460Mvar并联电抗器。

一、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拆除的建渣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处置,弃土运至新津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的西新路(杨柳河大桥至蔡湾段)一期项目用于路基回填。工程施工期不在变电站范围外设置施工营地、弃渣场等设施,尽量减少对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的不利影响。

)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行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工程配套新建事故油坑,依托变电站既有事故油池,防范事故油泄漏风险;废旧蓄电池、事故废油及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事故油坑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水砂浆、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k≤10-10cm/s)。

工程拟采取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新增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对站内配电装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在变电站东南侧5m高围墙上加装0.5m高隔声屏障(总高5.5m、长70m),东侧2.5m高围墙上加装1.0高隔声屏障(总高3.5m、长129m),确保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气及废水外排;工程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影响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长者专区

关于2025年6月16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6 11:11:52 来源:辐射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6-2025620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成都大林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大林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1200MVA主变(4#主变,户外布置)、扩建220kV出线间隔6回,搬迁1#主变和3#主变低压侧各160Mvar并联电容器至本次扩建的4#主变低压侧,并在4#主变低压侧装设460Mvar并联电抗器。

一、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拆除的建渣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处置,弃土运至新津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的西新路(杨柳河大桥至蔡湾段)一期项目用于路基回填。工程施工期不在变电站范围外设置施工营地、弃渣场等设施,尽量减少对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的不利影响。

)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行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工程配套新建事故油坑,依托变电站既有事故油池,防范事故油泄漏风险;废旧蓄电池、事故废油及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事故油坑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水砂浆、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k≤10-10cm/s)。

工程拟采取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新增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对站内配电装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在变电站东南侧5m高围墙上加装0.5m高隔声屏障(总高5.5m、长70m),东侧2.5m高围墙上加装1.0高隔声屏障(总高3.5m、长129m),确保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气及废水外排;工程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影响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