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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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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名称 |
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伍利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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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编码 |
FC-511423-0037-GY-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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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类型 |
新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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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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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名称:四川省伍利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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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金星村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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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423080706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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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伍华成 联系电话:1398037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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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C1371 蔬菜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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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
915114230807061687002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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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金星村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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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水体名称:青衣江,青衣江城东水电站尾水渠左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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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流域:长江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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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CGCS2000坐标系):东经103.415765° 纬度(CGCS2000坐标系):北纬29.84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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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方式 |
间歇 |
入河 方式 |
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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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共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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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
圆形截面:d=0.3m,S= 0.09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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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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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全年 |
特殊时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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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量 (万t/a) |
污染物排放量 (t/a) |
污水日排放量 (t/d) |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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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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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80 |
7.5 |
≤6 |
/ |
/ |
NH3-N |
≤10 |
≤0.75 |
/ |
||
BOD₅ |
≤15 |
≤1.13 |
/ |
||
TP |
≤0.5 |
≤0.0375 |
/ |
||
氯化物 |
≤5000 |
≤3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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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应以标识牌、二维码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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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确保事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送事件信息并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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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及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 (一)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有关要求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计量及水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二)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以及附属设施巡查。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影响时,提前向有关主体通报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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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部门及青衣江城东水电站对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等问题的保护措施要求。 (二)该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2833-2021)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 (三)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果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发生变化,以及因服务区域、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造成或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本决定书的,应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四)该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决定书变更手续。 (五)该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后,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自拆除或者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注销决定书。 (六)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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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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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名称 |
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伍利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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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编码 |
FC-511423-0037-GY-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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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类型 |
新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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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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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名称:四川省伍利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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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金星村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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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423080706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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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伍华成 联系电话:1398037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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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C1371 蔬菜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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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
915114230807061687002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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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金星村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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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水体名称:青衣江,青衣江城东水电站尾水渠左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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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流域:长江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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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CGCS2000坐标系):东经103.415765° 纬度(CGCS2000坐标系):北纬29.84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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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方式 |
间歇 |
入河 方式 |
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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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共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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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
圆形截面:d=0.3m,S= 0.09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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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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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全年 |
特殊时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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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量 (万t/a) |
污染物排放量 (t/a) |
污水日排放量 (t/d) |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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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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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80 |
7.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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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
≤10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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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₅ |
≤15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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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
≤0.5 |
≤0.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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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物 |
≤5000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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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应以标识牌、二维码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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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确保事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送事件信息并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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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及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 (一)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有关要求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计量及水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二)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以及附属设施巡查。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影响时,提前向有关主体通报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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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部门及青衣江城东水电站对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等问题的保护措施要求。 (二)该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2833-2021)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 (三)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果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发生变化,以及因服务区域、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造成或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本决定书的,应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四)该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决定书变更手续。 (五)该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后,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自拆除或者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申请注销决定书。 (六)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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